不知道GS的各位對長篇推理的喜好如何?
這是本人以前的作品,曾發表在FB社團過
篇幅有點長,請安心享用(?)
【問題篇】
早已決定好要去拜訪布朗一家,但走到這幢大廈的大門前,仍然不禁意願盡失。
雖說如此,還是得鼓起勇氣踏進去才是。我深吸一口氣。
火紅的夕陽染紅了面前的臺階,只有我漆黑的身影映在上面,顯得格外不祥。
我的名字叫陳坤,是布朗一家的好友。
不,說「一家」有語病。應該是「兩家」才對。
一開始其實只是布朗的好友而已,可現在卻成了全家上下共同的親密朋友。這可謂世事難料吧。依我這樣的個性,竟然還能和他們維持友誼至今,想來也不可思議,可是就是這樣。
布朗,布朗太太,羅伯森,羅伯森太太。
令人頭疼的漩渦。
我嘆了口氣,穿過大門,與早已熟識的管理員打了個招呼,進入右手邊的電梯,按下按鈕,二十樓。
布朗和羅伯森家的關係很微妙,簡單來說,原名珍‧布朗的羅伯森太太是布朗的妹妹,兩家人在結婚後雖然不住在一起,卻也彼此靠近,平時都能互相照應。但這只是表面上的。實際底下兩家的緊繃氣氛實在令人坐立難安。別說我這個了解他們到骨子裡的人了,就連一個與他們毫不相識的推銷員,若這麼恰好在兩家人都在的時候進門,只怕也要被嚇跑的──被那種表面客氣且禮數盡至、卻完全能感覺的暗潮洶湧嚇跑。
若是兩家人的生活習慣相似也倒好了,偏偏這兩家的個性也對立到一個極致:布朗很怕熱,連冬天幾乎都要開冷氣,羅伯森則是夏天還在蓋棉被;布朗愛吃肉,幾乎不吃蔬菜,而偏偏羅伯森是吃素的;就連下午茶意見都會分歧,布朗只喝咖啡,羅伯森紅茶以外都不碰。真弄不懂羅伯森太太以前是怎麼和她哥哥一起生活的。兩對夫妻平時幾乎是不會到對方家作客,但偶爾在外碰面時,總是裝得讓人看來和樂融融的樣子。
可想而知,這樣兩個截然不同、連興趣都沒交集的家庭,是不會有什麼共同朋友的。
除了一個人──我。
布朗和羅伯森家正好在同一幢大廈,從電梯直走出去,羅伯森在左手邊,而布朗則在其對面的右邊。
有點莫名其妙深得眾人信任的我擁有可自由進出兩家的鑰匙,不過平常拜訪都還是會按個門鈴,算是個禮貌的表現吧。今天是打算兩家都拜訪,我打算先去探訪布朗。
按了按門鈴,沒人回應。聽說他們今天可能有事會先出門一趟,大概是沒人在家,這樣一想,我決定先自己進去等會好了,於是拿出鑰匙。
大門一開,迎面而來的是從陽台的落地窗照進的夕陽,這個時刻正刺眼,弄得我一時視線不清。
因此,關上門、眨了眨眼之後,我才察覺到地上的「那東西」。
倒在一灘血上,一動也不動的布朗先生。
打了電話報警,我只得待在原地,盡量不破壞現場,等待警察前來處理。
我應該不會被當成嫌犯。地上的屍體明顯已經死亡多時,而我今天直至下午兩點都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明,沒問題的。雖然不是我殺的,被懷疑還是會很麻煩。
在守候現場的這段期間,我開始思考,究竟是誰犯下這罪行。
我手邊大概有幾條線索可用。
首先是布朗與羅伯森兩家的概況。
布朗家的主人當然是布朗,而布朗太太原名莎拉‧蘿琳,兩人於五年前結婚,沒生小孩,生活至少就我看來算是和諧美滿。夫妻雙方年紀相仿,各種興趣也都差不多,最大的嗜好是古典音樂,還記得以前兩人常常一同去劇院欣賞歌劇。布朗的職業是工程師,經濟收入穩定,平常除了羅伯森一家也沒見與誰結過什麼仇。
莎拉有一個妹妹,名叫瑞秋,常常跑來和姐姐一起住,布朗夫妻也很歡迎她的樣子。記得最近有聽說她又跑來,打算住個一星期,好像是前天的消息吧。她是自由業,收入不甚穩定但還過得去,興趣是釣魚和鋼琴。
羅伯森全名山姆‧羅伯森,從事金融業,和太太也算相處融洽,曾離過一次婚,和珍也是在五年前結婚。兩人最喜歡電影,尤其喜歡黑白默劇。他們也沒有小孩。
羅伯森也有個妹妹,名叫珊蒂,聽說不常見面,不過從昨天開始來拜訪哥哥並暫時借住,在此之前連我都沒見過她。她的職業據說是漫畫家,不過似乎不太出名。她的興趣我就不太了解了,不過根據一面之緣的印象,好像頗喜歡文學的樣子。
布朗還有一個哥哥,名叫理查,常借住在布朗家,且一住就是三、四個星期。他的個性頗為放蕩,既好女色還愛賭,並且更是嗜酒,花錢如流水,我多次親眼看到他向弟弟討錢的模樣。算是兩家人中我特別不喜歡的一個。他似乎從事過保險推銷,卻做不久便辭職,此後便一直浪蕩。
這兩家特別的地方還有一點,那就是同個住所的生活習慣也都相似。除了理查的浪子性情之外,連久久才來一次的珊蒂也和羅伯森有著同樣習性。或許可說是物以類聚。
我順便觀察了下案發現場。
這間房一進門就是客廳,大沙發擺在背對陽台之處,還有兩張小的在其兩旁。沙發圍繞的茶几上擺著紅茶杯,一個已經幾乎喝完,另一個則似乎尚未碰過。地上有瓷器的碎片,有幾塊沾上了血,我知道那是原本擺在角落裝飾用的花瓶。這情景說明了屍首頭部的傷口。
落地窗以月牙鎖鎖著,看來兇手不可能從陽台逃出。我熟知這裡的格局,主臥室通常是鎖著的(主人不太希望客人進去),而鑰匙只有主人自己才有,就算進去,窗戶外面就是二十樓的高度;其它房間也是一樣的情況,廁所甚至沒有窗戶。看來兇手必定是由大門進出的,而就我所知,除我之外,只有各自的家庭成員才有鑰匙,雖然不知是否有借給他人的情形。
看來,兇手必定為這兩家的其中一員。
是哪個人呢……?
雖然不清楚動機,但我似乎知道了──
──犯下這起凶案的人。
而且,是由於一個荒謬的錯誤。
我揉了揉太陽穴,清醒下今日不太清晰的腦袋。
請問:真相為何?